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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加强监督检查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直机关工委  ‖  发稿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17年3月21日  ‖  查看2630次  ‖  

    市直机关各党委、总支、支部: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市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不断巩固和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防止四风反弹回潮,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根据市纪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现就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监督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根据全市统一部署,机关工委决定从3月9日至5月10日,利用两个月时间对市直机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检查。

    二、检查内容

    检查的内容主要是: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活动安排,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下基层调研陪同人数过多等问题。

    三、检查方法

    根据市纪委的安排部署,市纪委组成由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参加的四个检查组,通过查看账务、查阅税务发票、调取电子监控、谈话了解等方式,深入县区和市级部门开展明察暗访。机关工委将积极配合市纪委进行检查,并对部分单位进行抽查。各单位党组织要认真开展自查工作,检查本单位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机关工委,联系电话:3260706。

    四、几点要求

    1.明确责任,传导压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是持续深化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级党组织要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攻坚战、持久战,切实履行抓好机关作风建设的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扛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敢抓敢管、敢于碰硬、勇于担当,以严的标准和实的措施,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

    2.深入动员,开展教育。各级党组织要组织机关党员干部重温中央八项规定,结合市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市直机关纪工委2017年工作要点和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进行广泛深入的动员,教育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种意识”,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以实际行动带动市直机关党风政风的根本转变。

    3.认真自查,敢于问责。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保持正风肃纪的强劲势头,扭住四风根深蒂固的老问题,盯住四风隐形变异的新情况,坚持抓早抓小、露头就打,推动作风建设深入开展。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履行责任不力的党组织,导致四风问题突出的,坚持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党组织负责人的责任,真正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4.完善制度,狠抓落实。结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认真分析,看是制度有漏洞造成的,还是落实制度不严产生的。如果是制度有缺陷,就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如果是制度落实的不严,就要狠抓制度落实,不断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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