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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在市直机关建立 党支部“主题党日”制度的实施意见
    宝市机工发〔2017〕21号
    信息来源:市直机关工委  ‖  发稿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17年3月27日  ‖  查看1426次  ‖  

    市直机关各党委、总支、支部:

    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建立党支部“主题党日”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宝组发〔2017〕8号)要求,为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规范党内组织生活,抓严抓实党员教育管理,结合机关实际,现就在市直机关建立党支部“主题党日”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要求

    充分发挥党支部主体作用,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通过集中时间、集中党员、集中主题开展教育,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到支部,把从严教育管理党员落到支部,把群众工作落到支部,努力使党支部成为教育党员的党校、团结群众的核心、攻紧克难的堡垒。

    要紧贴中心工作、聚焦追赶超越目标设计载体,确定党日活动主题;对标合格党员标准,以问题为导向,落细落小具体化开展批评评议,修正错误;坚持全覆盖、广动员,实

    现教育管理地域全覆盖、基层党组织全覆盖、党员队伍全覆盖。

    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两学一做”为基本内容,以做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党员为基本目标,结合实际、立足岗位特点,组织本支部在册党员开展集中教育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自觉到所在支部报到参加“主题党日”活动。

        二、组织形式

    “主题党日”由市直机关各部门单位机关党组织为单位统一设计“党日主题”活动内容,以各党支部具体组织实施,以“基本形式+”的模式,每月固定一天,统一时间、统一主题、统一内容、统一议程开展活动。

        1.基本形式。每次“党日主题”的规定程序,以诵读党章(节选)、交纳党费、学习党规党纪、开展组织生活、汇报党支部工作、民主议事或落实公开事项为基本内容,其中组织生活以落实“三会一课”规定为主。

        2.“+”的形式。以立足工作性质和岗位特点,创新形式开展活动。每次“主题党日”在完成基本形式的基础上,自主选择1至2项“+”的形式同时开展,如,开展党员自愿活动、岗位竞赛、专业辅导、业务培训、精准扶贫、支部建设、建言献策、演讲比赛、歌曲演唱、参观学习、文体比赛等活动,寓教于乐,增强吸引力。

    3.建立“互联网+主题党日”。对岗位分散难以集中的党员建立“互联网+主题党日”的形式开展活动。对年老体弱党员、行动不便党员要通过上门看望、送资料、通报情况等形式,让他们了解“主题党日”内容。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统筹推进。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细化方案,统一组织实施。要创新管理手段,坚持督导检查,切实抓好制度落实。党组织书记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统筹兼顾,周密组织,从严管理,务必通过活动的开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2.严格考勤,强化管理。要把“主题党日”活动与党员积分制管理有机的结合起来,做到“四有”,即有方案、有党员参加活动的签到册、有会议记录、有活动开展的音像资料。同时要加强考勤记录,及时通报情况。对参加活动不热心的党员要及时谈心谈话,提高认识,增强主动性,使后进变先进,先进更优秀。

    3.强化督查,激励先进。工委将通过明查暗访、适时组织现场观摩、评比通报等形式,督查“主题党日”制度落实情况,督查结果纳入年度党建目标考核内容。对领导不重视、落实不到位的机关党组织,将通报批评,并一律不得评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

     

     

     

     

          市直机关工委

                                                                              2017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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