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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在市直机关开展学习贯彻 《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精神的通知
    宝市机工发〔2017〕47号
    信息来源:市直机关工委  ‖  发稿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17年8月3日  ‖  查看1379次  ‖  

    市直机关各党委、总支、支部:

    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的印发为全面推进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注入了新的动力,为了认真抓好市直机关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工作,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结合机关实际,现就学习贯彻《条例》精神,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条例》出台的重要意义

    《条例》是规范党的工作机关设立、职责和运行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是加强党的组织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对于夯实党执政治国的组织制度基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从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党的工作机关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对《条例》实施的组织领导,全面提高机关党组织的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

    二、要迅速掀起学习宣传《条例》的高潮

    要认真组织,广泛发动,在机关迅速掀起学习宣传《条例》的高潮。要通过举办研讨会、培训班、专题辅导等多种形式,组织机关党员特别是机关党务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准确把握《条例》内容,深刻领会《条例》精神,不断提高运用《条例》做好党的工作机关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要切实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

    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加强机关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提高机关党建工作实际成效,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和有效落实。要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在守纪律、讲规矩方面作出表率。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各单位将学习贯彻情况及时向机关工委报告。

     

    市直机关工委

              2017年8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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