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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在市直机关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直机关工委  ‖  发稿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17年5月22日  ‖  查看4974次  ‖  

    市直机关各妇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指示精神,深入推进家庭文明建设,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生根开花,按照市妇联开展寻找 “最美家庭”活动的要求,妇工委决定在市直机关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1.开展寻找“最美家庭”和宣传活动。市直各单位妇女组织要在本单位全面开展“寻找”活动,注重选树真实、可亲、可学的典型,并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最美家庭”事迹,传播最美家庭精神实质和家庭文明风尚,传承夫妻和谐、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的家庭美德,用身边的人讲身边的事,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倡导党员干部及家庭以德治家、以情暖家、以廉养家,营造家风正、民风淳的“最美家庭”,用典型生动诠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开展“树清廉家风、创最美家庭”活动。市直机关各单位妇女组织结合单位实际,组织开展以颂经典家规、创家训格言、寻最美家庭、写家风故事为主要内容的“树清廉家风、  创最美家庭”活动,使家庭廉政文化建设活动不断、效果不断。把握家庭工作和廉政教育特点,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等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培育良好家风,发挥清廉典型示范作用。在广大党员干部家庭中大力选树体现崇德向善、崇俭尚廉家风的“最美家庭”,通过典型示范、榜样引领,推动党员干部争做廉洁表率,争创“最美家庭”。

    二、“最美家庭”推荐申报

    市直各单位妇女组织在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的基础上,通过自荐、他荐、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收集候选家庭,筛选出本单位的“最美家庭”,要确保所推荐的家庭事迹突出,得到群众认可。市直机关工委根据各单位推荐情况,从中确定,三秦最美家庭候选户1户,市最美家庭候选户5户,报送市妇联参加评选,并填写《2017年陕西省“三秦最美家庭”推荐表》、《2017年宝鸡市 “最美家庭”推荐表》,准备1000字以内事迹材料,提供2jpg格式的图片,大小不小于2M,尺寸不小于2000像素,无水印,每张图片配不超过50字的文字说明。推荐表(一式三份)盖章后于2017615日前报送到市直机关妇工委(行政中心1号楼1326室)。

    联系人:贺文华   电话:3260706  18209172600

    邮  箱:bjsgw20@163.com

     

    附件: 12017年陕西省“三秦最美家庭”推荐表;

    22017年宝鸡市“最美家庭”候选家庭推荐表。

     

          市直机关妇工委

           2017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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