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机关各党委、总支、支部:
为弘扬“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我”理念,巩固党员志愿服务常态化成果,推动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机关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的深入开展,决定在市直机关开展评选2016年度党员志愿服务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旨在发现和宣传市直机关党员志愿服务工作中的优秀典型,进一步发挥机关党员干部在志愿服务活动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吸引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传播社会志愿服务理念,为实现追赶超越,加快建设最具幸福感城市做出新的贡献。
二、参评条件
1.党员志愿服务先进个人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秉持志愿理念,弘扬志愿精神,热心志愿服务事业,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工作,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年志愿服务活动时间在100小时以上。
(3)在志愿服务中成绩突出,特别是在大型集会、“三关爱”等重大志愿服务活动中,事迹突出,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群众公认,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2.党员志愿服务先进集体条件:
(1)按照规定条件要求,在职党员干部职工90%以上必须注册登记。章程完善、管理规范,志愿者队伍相对稳定。
(2)具有较好的志愿服务理念,具有开拓创新意识,积极丰富服务项目,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3)志愿服务集体的每位志愿者年均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时间不少于48小时,活动经常,成效明显,具有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和社会影响力。
三、推荐范围
党、团以及工会组织关系在市直机关工委的单位和个人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推荐审报。
四、推荐方式
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推荐上报的市直机关党员志愿服务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要填写推荐登记表(见附件1、2),撰写事迹材料。推荐登记表和事迹材料文字版一式2份,电子版1份。请于2017年1月26日前报市直机关工委宣传科。
五、评选程序
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要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广泛宣传,积极动员符合参评条件的志愿者、志愿服务队积极参与评比活动,对申报对象要认真进行核实与初评,并在公共场所进行公示,最后由党组织集体研究,连同相关材料一同报送市直机关工委。工委将根据各部门、单位推荐的情况进行综合考量评比。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严密组织。本次评选活动是市直机关工委着力深化志愿服务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引导机关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志愿服务,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开展。
2.严格把关,注重实效。各单位在推荐上报工作中要坚持标准、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对典型的评比要认真查看活动的文字或者图片资料记载,同时工委将对部分单位申报的典型进行抽查考察。申报材料要做到准确、客观,实事求是,本次推荐活动坚持“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
3.注重宣传,营造声势。各单位要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深入挖掘本单位、本系统在志愿服务工作中的典型,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广泛传播志愿服务精神,营造“人人参与志愿服务,各方支持志愿服务”的良好社会氛围,动员机关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投身到志愿服务事业之中,为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地址:宝鸡市行政中心1号楼1322室
邮箱:2677873937@qq.com
附件:1.市直机关党员志愿服务先进个人推荐表
2.市直机关党员志愿服务先进集体推荐表
市直机关工委
2017年1月9日
附件1:
市直机关党员志愿服务先进个人推荐表
单位(盖章): 2017年 月 日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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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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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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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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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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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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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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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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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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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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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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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志愿者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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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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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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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志愿服务起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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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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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
(200字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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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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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此表同事迹材料或介绍、活动照片一并上报;2、此表可复制。
附件2:
市直机关党员志愿服务先进集体推荐表
单位(盖章): 2017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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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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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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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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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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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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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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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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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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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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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500字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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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
党组织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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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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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此表同事迹材料或介绍一并上报;2、此表可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