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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举办市直机关庆元旦暨第六届 千人登山健身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直机关工委  ‖  发稿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1日  ‖  查看1613次  ‖  

    市直机关各党委、总支、支部: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增强市直机关党员干部身体素质,激发工作激情,活跃机关生活,根据《宝鸡市全民健身计划纲要(2016—2020)》,结合机关实际,市直机关工委决定于12月下旬,举办市直机关庆元旦暨第六届千人登山健身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7年12月27日(星期三)上午10时。

    二、活动地点、路线

    1.起点(集结地点):宝鸡市行政中心盛世广场牌楼前。

    2.登山路线:盛世广场牌楼→登塬台阶→塬顶牌楼前。

    三、参加人员

    党组织关系、工会组织关系在市直机关工委(工会工委)的市直机关在职干部职工。驻行政中心各单位(含教育局、文广局)参加人数(最低人数)见附表。

    四、活动安排

    1.参加登山活动的所有人员,务于12月27日上午9时50分前到达行政中心盛世广场牌楼前,统一集中。

    2.9:50—10:00为现场整队时间。

    3.10时举行登山仪式。随后,所有人员按照指定路线有序经过起步线登山。

    4.对于登上山顶的前300名优胜者,给予奖励。

    五、活动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活动。要认真组织,领导带队,组织人员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要服从现场指挥,遵守纪律,保证活动顺利进行。

    2.行政中心各单位要按照分配人数参加活动,其他单位也要派员参加。参加人员身体必须健康。

    3.对不按要求参加活动的单位将予以通报。

    附件:市直各单位参加登山活动人数分配表

     

                                  市直机关工委

                                2017年12月20日

     


     

    市直各单位参加登山活动人员分配表


    单位

    人数

    单位

    人数

    单位

    人数

    单位

    人数

    市委办

    40

    教育局

    30

    科 协

    20

    法制办

    15

    市人大

    40

    科技局

    30

    供销社

    20

    扶贫办

    15

    政府办

    50

    民政局

    40

    政研室

    20

    地志办

    15

    政 协

    40

    司法局

    30

    政法委

    20

    政府研究室

    15

    检察院

    60

    财政局

    60

    统战部

    15

    工商联

    10

    法  院

    60

    水利局

    30

    党史室

    10

    文  联

    10

    公安局

    60

    农业局

    30

    防邪办

    15

    社科联

    10

    工信局

    40

    林业局

    30

    妇  联

    15

    侨  联

    10

    人社局

    40

    文广局

    30

    团市委

    15

    河道委

    15

    住建局

    30

    卫计局

    40

    国土局

    20

    关工委

    3

    商务局

    30

    档案局

    20

    环保局

    20

    宝鸡调查队

    10

    审计局

    30

    文旅局

    30

    规划局

    20

    红十字会

    10

    纪  委

    40

    粮食局

    20

    统计局

    30

    机关工委

    12

    组织部

    40

    物价局

    30

    安监局

    20

     

     

    宣传部

    30

    招商局

    20

    信访局

    20

     

     

    发改委

    30

    机关事务局

    30

    地震局

    15

     

     

    国资委

    30

    总工会

    20

    编 办

    15

     

     

    注:此表所列人数为各单位参加登山活动最低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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