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机关各党委、总支、支部:
为了激励先进,弘扬正气,做好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7周年活动,工委拟在“七一”前夕,表彰一批信念坚定、能力突出、素质过硬、群众公认的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优秀共产党员推荐条件: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能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中央和省、市委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业绩显著、事迹突出,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条件:理想信念坚定,党性原则强,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热爱党务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成绩显著。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二、工作程序
1.要广泛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规范程序,认真审查,严格把关。
2.要征求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进行公示公告,认真填写推荐审批表。
3.市直机关工委将结合工作实际,统筹考虑,研究确定表彰对象。
三、推荐名额
1.优秀共产党员名额。机关党委推荐优秀共产党员2名,机关党总支和机关党支部各推荐优秀共产党员1名。
2.优秀党务工作者名额。机关党委、总支、支部各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
四、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于6月12日前将推荐表(一式三份)上报市直机关工委。文件电子版可从宝鸡机关党建网下载。
联系人:郭海斌 联系电话:3260704
附件:
1.市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
2.市直机关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中共宝鸡市直机关工委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