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从严从快打击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刑事犯罪,维护疫情防控期间全市社会大局稳定,市检察院强化守土责任,建立八项快速反应机制依法办理涉疫情刑事犯罪案件,突出打击利用疫情哄抬物价、编造传播与疫情有关的恐怖信息、故意或过失造成疫情传播、疫情防控期间“暴力伤医”等刑事犯罪案件,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建立涉疫情重大刑事案件提前介入机制。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联系 ,及时引导侦查机关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对侦查活动合法性进行监督。
二是建立涉疫情刑事案件快捕快诉机制。在疫情防控期间,对涉疫情刑事案件优先办理,依法快捕快诉,形成震慑。
三是建立涉疫情刑事案件上下联动办案机制。对疑难复杂的涉疫情刑事案件县区院要及时与市院沟通,市院靠前指挥,加强指导督办,确保案件质效。
四是建立疫情协同防控工作机制。通过办案及时发现疫情防控、监督管理工作中的漏洞,密切协同相关部门研究提出针对性的检察建议,促进完善相关治理措施。
五是建立涉疫情刑事案件立案监督机制。多渠道深挖立案监督线索,监督涉疫情刑事案件的移送和立案,形成打击涉疫情刑事犯罪高压态势。
六是建立重大敏感涉疫情刑事案件“三同步”工作机制。与新闻宣传部门共同对是否引发执法办案风险进行分析研判,做好舆论引导,与有关部门形成合力,严格做好社会面管控。
七是建立涉疫情刑事案件快速报告机制。实行涉疫情刑事案件日报告和零报告,案件情况及时快速报告上级机关,特别重大,敏感的,第一时间报告。
八是建立涉疫情刑事犯罪专业化办理机制。市院建立三个涉疫情刑事案件办案组,全面负责涉疫情刑事案件的办理和对下指导工作,同时要求县区院成立相应的专办组织,提高专业化水平,保证案件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