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8月5日下午,市生态环境局举行了《民法典》宣讲会,邀请陕西宝吉律师事务所主任刘胜利和专职律师贾广堂进行了专题宣讲。
刘胜利宣讲的题目是《民法典的立法意义及民法典总则编解读》。主要从民法典编纂的历史进程、总则编写的基本原则,围绕生活实际和典型案例,对总则原则的司法运用、民事权利新的保护内容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
贾广堂宣讲的题目是《民法典与生态环境保护》,主要从民法典绿色原则的思想、政策渊源,各编当中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具体条款,结合“生态损害赔偿”等具体案例解析法条规定方面进行了宣讲。
通过宣讲,使参会人员能够准确了解《民法典》的精神要旨与条文要义,进一步拓宽思想维度,对民法典规定的涉及节约资源、生态环境保护权利义务边界有了更清晰的认识,为执法人员在日常环境执法和处理环境投诉等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全面保障和体现了民法典中“以人民为中心”的精神实质,更加全面保护广大群众环境权益。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调研员李幼桥主持宣讲会,他要求,全系统要把民法典的普法宣传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重点。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带头尊崇民法典、敬畏民法典,全体干部职工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始终坚持法治为民,自觉学习、宣传、遵守、维护民法典,做民法典的积极宣传者、忠实遵守者和坚定实施者,不断提高运用民法典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环境治理法治化建设水平,切实让广大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体会到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全体县级领导干部、局机关、市宣教中心、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全体干部职工共60余人参加了宣讲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