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退休党员是一个庞大群体,但由于种种原因,其教育管理一直存在较多困难,组织生活的制度规定较难落实,是党内政治生活的短板。近期,我们对宝鸡市司法局离退休支部工作进行调研,分析当前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结合实际提出一些针对性的对策和建议。
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宝鸡市司法局共有离退休党员29名,平均年龄69.8岁,其中60-69岁的9人,70-79岁的11人,80-89岁的8人,90岁以上1人,最大年龄92岁。局机关党委下设一个离退休党支部,由一名67岁的退休党员担任支部书记。目前在党员教育管理方面主要遇到以下困难和问题:
1.年老体弱。因步入老年行列,这些党员健康状况呈逐年下降趋势,几乎所有离退休党员都不同程度患有多种老年疾病。他们体力下降,精力不济,听力和视力不同程度开始衰退,读书看报逐渐出现困难。不少人已不再或不能自己驾车,外出靠子女开车护送或乘坐公共交通,独自离家行动已逐渐不便。有些年龄偏大,事事需子女代为完成。身体方面的衰退使他们难以跟在职党员一样参加经常性组织生活。
2.治病养病。随着年龄增长,离退休党员治病养病逐步成为生活常态。据调查近30%的老党员每年住院1次,部分老党员每年住院2次以上,有些甚至长期住院或一年内多次住院。近年来我局2次组织离退休老党员参加集体活动,2019年活动时有9人因病缺席,2020年活动时有10人因病缺席,这些老同志要么正在医院住院治疗,要么刚刚大病初愈在家中休养,健康原因使他们无法处出活动。
3.外地生活。离退休老党员回归家庭后,在身体允许的情况下,大多发挥余热为子女做贡献,帮助子女带孩子、做家务,一门心思为子女服务。部分党员子女在外地工作,他们一旦退休就很快追随子女而去,长期居住在子女工作、生活的城市。据调查,2019年我局长期在宝鸡之外生活的离退休党员有5名,2020年有6人。空间阻隔使他们客观上无法参加原支部的组织生活。虽然按照党员管理规定离开工作地6个月以上就应把党组织关系转入经常居住地,但由于人地生疏、来去时间不确定、居住地党组织不愿接等原因,许多人并未转走组织关系,离退休支部仍负责管理。
4.保障不力。调查中发现,离退休支部党员参加正常组织生活基本呈现出三三制的特点,即三分之一因健康原因来不了,三分之一因居住在外地或忙于家事无法来,可正常参加的大约只有三分之一。这三分之一健康尚可、有闲暇时间、有积极性的党员,仍然面临无人组织、无活动场地、无工作经费的“三无”窘况。支部书记大多是义务为大家服务,没有约束力的制度措施,加之离退休党员居住分散,使得活动很难正常开展,甚至三年一次的换届选举也因参会率低成为难题。
5.思想松懈。党员在职期间接受单位管理,参加所在党组织活动,规范严格的管理使得党员能经常性进行思想改造,不断提升党性修养,先锋模范作用发挥较好。退休后由于缺少常态化的学习、教育和管理,使得部分党员党性修养出现松懈甚至滑坡,放松思想改造,政治上不追求进步,不注重理论学习,不愿参加组织生活,甚至连党费也不按时交纳。许多党员不愿担任支部书记和支委,不愿从事党务工作,对党内政治生活缺少积极性和精神动力。
二、对策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深入研究分析,因人施策、因地制宜,逐项破解难题,采取针对性措施,用灵活多样的方法抓好离退休党员教育管理,收到了良好效果。
1.送学上门。局机关对离退休党员定期开展送学上门活动,将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以及重要会议精神,购买书籍或整理成专题学习资料,登门入户送给离退休党员。对长期居住外地的党员邮寄“红书包”,将重要学习资料以包裹形式寄送给离退休党员。同时建立了离退休党员微信群,定期整理重点学习内容在微信中推送,为党员学习创造各种便利条件。
2.组织活动。党员越是居住分散、行动自由,越是要通过组织活动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我局通过定期组织离退休党员开展党建活动,推动他们强化角色意识,加强党性修养,做到工作退休、党性在岗。去年以来,先后组织离退休党支部按时完成换届,帮助离退休支部定期组织“三会一课”,每年开展一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组织离退休党员定期交纳党费,为离退休党员发放党章、党徽。局领导为离退休党员集中宣讲了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邀请局离休干部侯松茂同志为全体党员讲授视频党课。机关安排部署年度党建工作时,组织离退休支部同步跟时,同主题开展活动,同时段组织学习,使离退休党员融入机关党建大潮,在同频共振中推动离退休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化规范化。
3.创新方法。虽然要求离退休党支部定期开展组织生活,完成党建规定动作,但仍然坚持从实际出发,适当降低形式方面的工作标准,采取灵活、便易的方法开展活动。比如对离退休党员的学习只突出内容,不强调记笔记,不要求写心得体会。支部将离退休党员按居住地分组,设2人小组、3人课堂等。建立微信学习群,鼓励在家自学,用微信交流心得,倡导相互探望、结伴学习。同时加强与离退休党员所居住社区党组织联系,引导离退休党员参加社区党建活动,发挥特长开展普法宣传,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在志愿服务中增强党性观念。
4.提供保障。离开单位回归家庭之后,离退休党员的组织生活更需要单位做好保障、支持工作,否则将会逐步出现个人飘零、组织衰落的状况。为此我局为每名离退休党员人手订阅一份《宝鸡日报》,一本《金秋》杂志,保证其学习资料不断档。离退休党员组织活动时由单位安排车辆、提供场地,并安排多名在职党员担任联络员负责离退休党员的接送。按需求报销主题党日活动经费支出,同时为离退休党支部书记每月发放300元工作补贴,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5.关心关爱。离职退休后,必须更加呵护好其归属感,使离退休党员时时体会到单位的关怀和组织的温暖,唯此才会愿意、乐意甚至向往参加组织生活。我局坚持生活上关心,每年组织所有离退休干部进行体检,对市上不承担费用的原科级干部由局里承担,确保人人享受到这一健康福利。每年七一、重阳节、春节等重大节日前组织慰问活动,对生活困难的离退休党员进行救助。继续对离退休党员做好政治上关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邀请离退休党员回局机关为在职党员开展革命传统教育。机关搬迁新址后组织离退休党员参观办公新址,体验机关食堂,党组向老同志汇报工作规划和取得的成绩,激活离退休党员的职业荣誉感,激发他们参加组织生活的内生动力。
采取上述措施后,离退休支部组织生活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离退休党员与在职党员同步开展学习、锤炼党性,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再一次有力发挥。
(作者:姚宏科,陕西省宝鸡市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机关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