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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开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绿色审批通道”
    信息来源: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发稿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21年1月27日  ‖  查看1013次  ‖  

               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保证消毒剂的生产、销售和防护服、医用口罩等防疫物资的市场供给,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开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绿色审批通道”。一是实行“优先受理”。对新申请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及相关企业设立登记、经营范围变更等涉及防疫物资生产、销售的行政许可一律“优先受理”。要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坚持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审查、第一时间踏勘、第一时间审批。对有需要的企业,实行专人一对一协助办理,全力保障新冠肺炎防疫物资的生产、销售。二是实行“容缺受理”。对涉及新冠肺炎防疫物资生产、销售的申请事项申请资料不全的,经申请人承诺事后补交资料,先行“容缺受理”。对2020年申请办理,但现已过有效期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在生产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容缺受理”,实行“绿色通道”审批。三是实行“简约办理”。全面推行“网上办、掌上办、寄递办、预约办”等简约、便利办理模式,进一步简化事项办理流程,采取电话预约办理、网上审查资料、远程视频踏勘、审批结果邮寄等方式,积极拓展服务渠道,全力解决服务企业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四是实行“快捷审批”。将审批事项的资料受理和资料审查无缝衔接、将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无缝衔接,专人协助申请企业规范申请资料,资料基本规范的,将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同时进行,最大限度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支持企业快速生产、快速投放市场。五是加强“审管联动”。坚持“宽进严出”,把好质量、安全关。在准确把握企业生产、经营的核心要件和要求的基础上,加强审管联动,加强日常监管,确保疫情防控物资有序生产、规范经营,为全市的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强的物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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