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机关各党委、总支、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有关规定要求,为了确保党员发展质量,工委决定拟于4月初举办一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并被列为当年拟发展的对象。去年参加培训,今年列入计划的发展对象,可不参加培训。
二、培训内容
主要培训内容为《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党的重大路线方针政策的解读以及《入党教材》等内容。
三、培训方式
采取脱产集中学习的方式进行,培训时间为三天。具体开班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培训要求
各机关党组织一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对党员发展对象集中培训的重要意义,合理安排工作,认真研究确定培训对象,确保党员发展质量,并于3月20日前将培训对象名单上报到机关工委组织科(行政中心1号楼1324室),联系电话:3260704。
附:市直机关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报名表
市直机关工委
2017年2月27日